伤情鉴定如何采信
1、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请。侦查人员接到异议申请后,应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补充申请或重新申请条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准予补充或重新鉴定决定,并将该决定通知申请人。
符合补充申请或重新申请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作出准予补充或重新鉴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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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请。侦查人员接到异议申请后,应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补充申请或重新申请条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准予补充或重新鉴定决定,并将该决定通知申请人。
符合补充申请或重新申请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作出准予补充或重新鉴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